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病理科医疗质量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管理,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临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特制定本规程
所有开展临床病理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病理科均适用本规程
一、病理科的设置及基本条件(一)病理科的设置病理科是一个专业性强、技术含量和业务要求很高的科室,其设置和基本条件均应有严格的要求
一级各类医院及二级中医、口腔、传染病、皮肤病、整形外科等医院原则上不要求设立病理科2
三级各类医院及二级综合、中西医结合、肿瘤、儿童及妇产科专科医院具备条件者可设立病理科3
虽属上述级别医院,但年病理检查例数少于2000例(不包括细胞学)者,原则上不宜建立病理科4
未设立病理科的医院,其病理诊断任务由邻近的二级以上医院病理科承担,或根据地域条件等实际情况,采用相邻若干医院共同组建病理诊断中心的方式解决,具体应由省级病理质控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协调5
医院如新成立病理科,应由省级病理质控中心根据当地病理科水平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医院的病理科人员、设备等条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决策的依据6
常规组织病理诊断,三级甲等综合医院≥8000例(次)/年,三级乙等综合医院≥4000例(次)/年,二级医院应≥2000例(次)/年7
开设病理科的医院,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中必须有“病理科”的登记;8
医院病理科应该是独立的科室建制,一个医疗机构只能设置一个病理科
为适应医院临床学科的发展和需求,提倡发展病理亚专科化,包括细胞病理、消化病理、肾病理、血液病理、神经病理、眼病理、皮科病理等
病理科以外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