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1页蓝城的开发模式简述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是开发商向政府购买土地,通过银行及其它渠道筹集资金,规划项目,开发建设,然后向消费者销售,主体是开发商
而蓝城的开发则是遵循合理的资源分配模式,其开发主体变更为消费者,通过这个新的模式进行开发,更符合国家、银行、开发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操作过程中,具备更好的合理性,其具体操作模式如下:⒈政府预规划(含底商及配套方案的小区),并用预规划案吸引业主而不是开发商的资金加盟,加盟方式为预交保证金
(每套2000元)⒉当某项目的预规划案能够以其合理性吸引足够比例(不低于30%)的预交订金时,项目正式审批启动
⒊项目审批启动后,成立运做管理机构,开通网站,发行周刊,吸引开发商群体以设计和服务书的形式加盟,向业主发布户型图和设计细节
⒋当业主对某开发商的户型图产生明确意向后,可向银行预交户型定义费(成本的10%)
⒌当某开发商的设计方案得到的户型定义费达到一定比例(总应收户型定义费的30%左右)后,说明该方案的可行性和销售前景达标,批准建设
⒍业主向银行申请6倍于户型定义费的贷款,并委托银行按月向开发商代付70%开销
开发商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政府招标形式确认的建筑项目,期间业主以出资方身份协助监督
⒎项目验收后,开发商根据预先约定的项目利润率结算费用,后期销售和管理由国家相关机构负责,开发商的资金流加快,利润率提高
⒏业主们入住小区,得到其购买房产的产权,并得到房产附属底商(楼座底商、附建底商、停车费及其它收入)产生价值的50%获益权
⒐国家可以在不售出土地的前提下,得到远高于地价的税收收入和50%的底商产值获益权,以及减少实际所需的配套设施项目投资
⒑银行在放贷时,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资金保证,并且可以确保在发生欠费时收回房产所有权,有效规避了放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