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四川广元资博实业集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关系,明确企业资产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规范子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资产优化配置、合理流动,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一)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
(二)坚持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相结合,促进资产整合与合理、高效利用,实现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的高度统一
(三)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资产管理坚持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合同化
(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物业管理、财务管理相互分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
(六)完善资产租赁定价机制,在资产租赁活动中,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资产管理事项(含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租赁、资产处置、资产移交、委托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第二章职责义务第四条职责一、集团公司(一)董事会1、决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1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担保;2、决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或处置;3、决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50万元以上的资产收购或出售;4、决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重大资产租赁(年租金20万以上或租期2年以上)
(二)董事长1、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100万元以下重大投资或担保;2、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20万元以下设备购置或处置;3、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50万元以下资产收购或出售;4、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工程支出、资产维修支出;5、审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