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防治技术服务规范全国弱视斜视防治中心主任郭静秋教授弱视是儿童发育过程中的常见病,发病率约为3%-8%,弱视的主要原因包括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单眼形觉剥夺
弱视的本质是双眼视觉发育紊乱,不仅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没有完善的立体视,甚至是立体视盲
弱视治疗效果与年龄有密切关系,年龄越小,疗效越好
此外,弱视治疗与弱视性质、程度、注视性质密切相关
发病早,治疗晚,程度重、旁中心注视者疗程长,预后差,12岁以后治疗基本无效
因此,加强弱视知识的宣传教育对预防和治疗弱视,缩短疗程,提高治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一、弱视预防1
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家长及幼儿工作者了解有关弱视防治知识,以便早期发现,及时治疗
应定期为儿童检查视力,一般六个月检查一次
对有弱视、斜视和屈光不正家族史的儿童更应及时进行检查
发现斜视或注视姿势异常者,要及时检查治疗
视觉发育10岁前儿童为敏感期,3岁前为儿童关键期
视力检查1岁半以前用选择观看法,1岁半至3岁儿童用点视力表检查仪检查,3岁以上儿童年用儿童视力表或国标标准视力表检查
发现双眼视力相差≥2行或双眼视力均低于正常时应及时就医
二、弱视诊断定义: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远视力经矫正≤0
8者诊断为弱视
6岁以下的儿童,在诊断时需注意年龄因素
屈光度≤+2
25D,矫正视力低于0
9但双眼视力相等或近似为可疑弱视,列为观察对象
6个月后视力仍无明显提高者诊断为弱视
临床分度1、轻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
62、中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
23、重度弱视:矫正视力为≤0
1临床分类1
斜视性弱视:弱视眼有斜视或曾经有过斜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屈光度之差,球镜≥1
50D或柱镜≥1
屈光不正性弱视: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尤其为双侧性高度远视和高度散光
双眼矫正视力相等或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