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和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和《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劳动人事部1986年2月7日现将《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和《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原劳动部一九六二年公布的《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试行办法》和《对蒸汽锅炉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试行情况证明,锅炉登记和司炉工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是确保在用锅炉安全运行的两项重要措施,对两个办法的规定,各级劳动部门和锅炉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应严格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向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反映
附:1.《锅炉使用登记办法》;2.《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3.两个《办法》的修改说明
附件一: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锅炉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
为了加强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锅炉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地的省级电力局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铁路系统内工作压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供热量小于或等于0.70MW(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的使用登记由铁路监察部门自行办理
第二章锅炉使用登记证的签发与管理第三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一份《锅炉登记表》和《锅炉登记卡》,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