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水利工作计划3篇第一篇: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14年,县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加强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创新水行政管理方式,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行力和执法保障能力,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培育法治思维,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健全干部学法制度。一是落实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二是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采取职工会上学法和集中学法等方式,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得少于40学时,并建立学法情况和法律考试成绩档案库。(水政水资源股牵头,人秘股配合)(二)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一是按时参加县政府组织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积极研讨制约本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结合县法制办、市水利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局领导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实行离岗培训。(水政水资源股牵头,水政监察大队配合)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三)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一是提高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时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水行政决策事项,特别是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第1页共6页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二是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水政水资源股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认真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为决策当好参谋。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5月底前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人秘股牵头,各股、站、室、大队配合)(四)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涉及水利工程、河道采砂、农饮安全、水生态建设、水利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水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人秘股牵头,各股、站、室、大队配合)三、努力改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五)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执法等具体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水政水资源股牵头,各股、站、室、大队配合)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一般性占河、填河、堵河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现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河道、水工程巡查,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对水事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水政水资源股牵头,防汛办、河堤站、水政监察大队配合)(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及时衔接落实好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到县级的水行政审批项目,对保留的县级水行政审批项目列入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股集中负责、行政审批地点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第2页共6页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提高效率。(人秘股牵头,各股、站、室、大队配合)(八)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水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组织编制水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水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