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深圳市统计局制定2005年11月目录一、深圳市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说明……1二、报表目录………………………………………………………3三、调查表式………………………………………………………4四、逻辑审核关系…………………………………………………8五、指标解释………………………………………………………9六、行政区划名称及代码…………………………………………14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它服务业)……………………………16一、深圳市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说明(一)、为了解全市其它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水平等基本情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对基础资料的需要,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掌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貌,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特制定《深圳市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二)、本制度所指的其它服务业统计对象为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以下行业中的企业和行政事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不包括: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典当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本制度所指的其它服务业统计对象原则上与经济普查统计对象一致。其它服务业法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三)、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其它服务业统计基层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定期报表两部分。执行《深圳市其它服务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年报和定报的统计范围以2005年经济普查单位库为划分依据,具体包括:1、全年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5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全年人员支出50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报表种类:1、其它服务业企业综合表2、其它服务业行政事业综合表3、其它服务业单位基层表报送方式及时间详见“四、报表目录”。(四)、年报、定报均由市及各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式为全面调查。本统计报表实行半年报制度,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市统计局负责统一组织,各区统计局按在地统计原则负责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报表的收集、审核、整理和数据录入。各区统计局将调查数据(综合表)报市统计局,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五)、基层单位向当地统计机构报送报表,在尚未实行网上直报之前,报送方式及报送份数按在地统计机构要求,填写报表必须用碳素墨水,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报送的报表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各单位在上报报表时,如有单位变更、撤消须提交有关的说明,并保证数据与相关指标的衔接一致。实行网上直报后需同时上报纸介质报表。(六)、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其它服务业企业和行政事业法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法人代码、行业类别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代码等标准,不得自行改变。本制度属于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各其它服务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范围、时间、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各级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七)、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另见《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制度(试行)》。二、报表目录一、年报报表目录及报送日期表号报表名称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及方式SD-F003表深圳市其它服务业单位基层表年报限额以上其它服务业企业及事业单位各基层单位2006年2月15日前报所在街道办统计站二、定期报表目录及报送日期表号报表名称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时间及方式SD-F003表深圳市其它服务业单位基层表季报限额以上其它服务业企业及事业单位各基层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