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xx是多民族聚居省份,有苗族、布依族、侗族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全省少数民族常住人口xx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xx考察时,对全省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xx民族工作是全国最好的省区之一”。一、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专题培训突出重点。将《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干部读本》《民族团结案例读本》列入各级党校教材,在各级党校开设民族工作专题讲座,开展新时期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认识。二是经常教育形式多样。将每年10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利用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民族传统节日等,借助微博微信网络等新兴传媒、用好板报橱窗宣传栏等传统手段,普及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三是创建宣传有声有色。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全面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二、以创新机制为抓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不断创新创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路径。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全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省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民族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建立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制度,畅通交流和咨第1页共3页政建言渠道。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建立共商共议共管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指导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乡(镇)和社区均建立民族工作联络员队伍,开展民族关系信息反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发生。二是建立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权益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开办服务窗口、实施网格化管理、点对点服务等措施,努力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三是建立统计监测机制。将“民族团结和睦指数”指标纳入全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分项指标,加以量化细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态化。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大专项工作部署,纳入省直部门职能绩效目标进行督查考核,对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创建工作和“一法两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以政策支持为重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制定差别化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对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提出明确目标。在全国率先出台《xx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上升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明确了各个层面加强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政策扶持。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印发《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提出60余项具体举措,给予自治州更大程度的支持,并首批向自治州下放了3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省级领导定点帮扶全省20个极贫乡镇机制,将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乡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支持区域。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县域经济及特色产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在创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