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对交通事故被困人员的心理救助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处置已成为消防部队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常见。交通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持续一段时间被困,由此产生的焦虑、愤怒、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给救助行动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影响其后期康复。因此应急性、有效的心理救助无论是从事故处置的规范化,还是从行动的人性化来说,都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纵观当前各地消防救援,基本上是技术救援,心理救助尚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本文结合广西梧州市近年来出现的交通事故救援,展开初步论述。一、交通事故中被困人员的情绪症状交通事故一般是由车辆和车辆之间、车辆和路面路边物体瞬间剧烈相撞造成的事故,由于碰撞的强度十分之大,车辆多数被困人员的身体会造成损伤,如:大量出血、肢体断离,开放性外伤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会处于一种心理应激状态,这种状态可使当事人出现各种情绪反应,一般具体表现为焦虑、愤怒、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1)焦虑:典型的焦虑表现为紧张不安、忧虑、烦躁、恐惧、易激惹等不良的情绪。在这种焦虑情绪影响下,被困人员可以出现面容僵硬,眉头紧锁,无法保持安静,肢体可出现抖动及其他无意义的动作,如烦躁不安、身体抖动、握拳弄指、动作刻板重复等。严重时可出现惊恐发作,表现为恐惧,有濒临死亡的感觉,觉得一切都无法控制,惊恐发作时,还出现头晕、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心慌、出汗等症状。如20xx年梧州夏郢镇村公路发生一起农用车坠入路边鱼塘的交通事故,当地干部群众自主救助无果后才拨打119请求消防救援,因为耽误时间久,被困人员焦虑心理加剧,当消防人员到场展开救援时,一度出现被困人员身体剧烈扭动抗拒配合的现象。(2)恐惧:恐惧是一种企图摆脱已经存在的特定危险或威胁的逃避情绪。适度的恐惧有助于个体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引起警觉,从而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以便积极应对所面临的突发事件或灾难。但是,若面临突发的灾害情境时,被困人员往往不知所措,内心会被恐惧笼罩,缺乏战胜危险或难关的信心。还会产生明显的心慌、胸闷、气短、面色苍白、出冷汗、手脚颤抖、尿急、尿频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若这种恐惧伴随时间较长,则对被困人员造成心理伤害的程度就会很大。20xx年岑溪“7.24”特大交通事故中,数名乘客在撞车时当场死亡,其余被困人员由此产生了极度的心理恐慌,有几人甚至数次休克。(3)抑郁:抑郁是在灾害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的一种情绪反应,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心情不佳。轻度的抑郁包括抑郁寡欢、郁闷、心烦意乱、苦恼、悲观失望、思维能力减退、疲乏无力等。较重的抑郁表现为动力缺乏、绝望、自责、自罪,感觉生不如死,在此基础上还会产生强烈的自杀观念甚至自杀行为。如20xx年5月梧州市郊广东路口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农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两车严重变形,公交车上被困人员只是受到轻微皮肉外伤,但是目睹农用车驾乘人员一死一伤后,心理受到极大刺激,对自身的身体健康状态产生了过分敏感,部分被困人员情绪激动,一边喊叫车要爆炸了一边拼命扭动身体要逃脱,对消防救援造成了一定消极影响。(4)愤怒:愤怒是一种表达不满的情绪反应,常常与敌意同时存在。当被困人员面临突发事件或受到伤害时,由于对事件发生的无法预料、不可理解,就会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通过愤怒以宣泄内心的压抑。愤怒发生时,可伴有生理功能的改变,如心跳加快、面色潮红、肌肉紧张等,并具有攻击性意向,过度的愤怒时可丧失理智,无法自控而导致严重后果。二、交通事故处置中的心理救助措施1、给被困人员以希望。这是支撑被困人员积极等待、主动配合消防及其他部门救助的精神动力。我们消防救援官兵在开展救援前或者在救援过程中,要使被困人员知道,他们在这里不是孤立无援、不是绝望无助的。为稳定他们急剧波动的情绪,可对惊慌的伤者讲:“我们消防官和医院人员已经到场展开救援,车辆也已经开始分割”之类的话,这样可减轻伤者心理负担,使其有绝处可逢生的希望。2、给被困人员以相对安静的环境。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会有周围居民或者已经逃离车内的乘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