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状况调研报告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及特药经营企业监管的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企业不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对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开展了日常检查,制剂企业每年度检查应不少于4次,注射剂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企业每年检查不得少于2次。特药企业。加强对我省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经营、使用行为,防止特药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时道,确保特药用药的安全;为适应药监管理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大药品打假治劣力度,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管理的特药管理更加规范化、正规化,加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力度,在省局系统保障的情况下,力争对我市特殊药品流通监控系统完成升级。对特药4间二类8间及蛋白同化制剂经营企业2间每年检查2次。二、工作要求及重点:一、建立起生产企业一年一会一培训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企业法人(负责人)、受权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议,向企业宣贯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依法生产。并通过对企业生产过程存在问题分析,促进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统畴安排生产企业和特殊药品检查,降低检查成本,节约进间。安监科监管生产和特药,有些生产和特药企业在同一县区,我们制订合理的检查计划,争取在一个县区一次性检查完生产和特药企业。三、确立检查重点,提高监管效率。今年将按照工作目标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检查均采用飞行检查模式。确保检查结果能真实反映企业质量管理状况,检查过程有所侧重,结合各企业特点,第一要检查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如有无超范围、有无在非gmp生产车间、库房生产或存放药品,有第1页共3页无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参数变更未上报等;第二要重点核查去年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是否整改;第三对新增品种新工艺、生产批次多,生产批量大,含有特殊药品生点品种进行检查。四、加强药品委托检验和委托加工监管。一是委托检验实行备案。辖区内个别生产企业缺乏自身检验能力,需要委托其他企业检验的,需到市局进行备案后,受托企业方可对委托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书;二是对委托检验的品种和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检查。从核实受托企业是否具备检验委托品种的能力和条件,检查批检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确保委托检验内容的真实、合法。三是加强委托加工的监督检查,是否委托生产批件内容组织生产,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委托加工合同的质量责任。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态。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追踪,要求企业每月及时将生产品种、生产的批次批量情况上报市局,加强对企业品种原辅料信息收集,及时掌握企业原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信息,加强对企业停产、关键设备设施变更情况信息的收集及管理及核查。通过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掌企握企业的生产动态及关键参数变动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六、药检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掌握并监控人员素质。对从事检验每一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学历专业、职称资格、培训情况等登记造册,掌握每家企业每位药检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日常监管中对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学历专业不符合要求,未取得上岗证的以及新进员工等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其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必须强制培训或调离岗位,以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七、是建立药品安全隐患约谈制度,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加强药品生产企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药品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由分管领导和安监科负责人约谈生产企业法人、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通报gmp跟踪检查或日常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缺陷,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药品生产质量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同时结合当前药品监管形势对企业进行警示教育,约谈结束后要求企业对约第2页共3页谈内容进行表态。通过药品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实施,提高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确保特殊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加强网络监控、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