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交通安全的几点思考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道路交通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交通工具由原来的非机动车被现在的机动车所取代,农民出行由七十年代的步行,发展到最近几年的摩托车、小轿车代步,买拖拉机、汽车、农用车搞运输也是许多群众营生的一种方式。这些在给广大群众的出行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给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群中大多数来自农村,给许多农村家庭造成了不可抚平的伤害。因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摆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和紧迫的任务。笔者从20xx年我县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中分析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和存在隐患,并提出粗浅的建议和对策。一、事故数据分析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市中部,全县总面积3505平方公里,县境大部分海拔1400~1900米之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属于多雾县之一,全年平均雾日159天,占全年日数的43.6%,冬季凝冻灾害严重。目前我县辖区通车公路总里程数4073公里,其中国道274公里,省道72公里,县道369公里,乡(村)道3323公里,城市道路35公里。20xx年,辖区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862起,其中简易交通事故4368起,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94起,死亡事故99起,死亡104人,受伤697人。全年发生的4862起交通事故中按营运性车辆和非营运性车辆分类: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占了总数9.2%(其中营运性客运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0.7%),非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占总数90.8%。按车型分类: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68.2%,小型汽车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23.7%,大型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占总体8.1%。按道路类型分类:国、省道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30.5%,县、乡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41.2%,乡村公路及便道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28.3%。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受地理因素的影响,我县大多乡(村)道路呈现出路面窄、弯道急、坡度大的特点,外加恶劣天气的影响,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于农村,占了全部事故总数的近70%,且由摩托车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重大。二、事故原因分析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说是由人、车、路、环境要素失去平衡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成因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人的原因,主要是驾驶员、行人等交通参与者行为的不安全行为;客观原因是车辆技术状况、道路状况及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20xx年全县交通事故统计数据分析得出,各种因素造成交通事故的比率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约占总事故的95.3%,其中因机动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法超员、超速、转向、调头等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占87.5%,非机动车驾驶员占4.7%;因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乘客未系”安全带”等引起的事故占3.1%。而因车辆制动、灯光和轮胎等技术状况,道路交通标志、安全设施等状况,雨、雪、雾等天气环境等交通管理上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事故占4.7%。因此,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是提高交通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从事故发生地、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特征等基础数据分析来看,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任较为严峻,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着以下隐患:(一)道路交通环境差,安全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实施”村村通”工程后,道路增长比较迅速,使交通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原来的泥巴路、砂子路变成了平坦的水泥路,但是,这仅仅是对路面进行了简单的硬化,道路的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变,道路安全设施未能配套,交通标志标线不齐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机动车驾驶人整体素质不高一是驾驶技术比较”毛糙”。在农村,因受文化程度的影响,很多驾驶员无法通过严格的驾照考试,所以无证驾驶的情况较多,由于缺乏正规的学习和系统的培训,对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及具体的操作技能知之甚少,导致遇到险情时不能正确处置,从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不强。哪怕有驾驶执照的人,由于很少参加交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导致平时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