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篇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制度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试行)一、依照《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区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其它各部门设兼职机要保密人员一人,详细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保密人员详细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机密载体(包括文件、材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治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恪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平安。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那么,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治理,并严格恪守档案治理规定,确保平安。四、打字员要加强对机密文件材料的治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创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治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丧失。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机密文件、材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阅读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机关“机密”“机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操纵份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展严格治理。八、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机密文件、材料。九、禁止携带机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一般、明码电报、一般函件传递机密文件、材料。2篇二:机关保密制度机关保密制度一、严禁擅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机密文件、材料或将这些文件、材料及复制件带离办公场所和无保密保障的场所。二、严禁未经保密审核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在接受新闻采访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中泄露、援用国家机密。三、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议论国家机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国家机密。四、严禁擅自处理应清退和上交的涉密文件。五、严禁在发觉涉密文电、材料丧失或被窃后不及时报告,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六、严禁泄露本人知悉的党和国家机密及有关会议酝酿讨论的人事任免、奖惩等机密。七、严禁向领导同志打听不应当明白的有关机密。八、严禁擅自阅读领导的机密文电、材料和笔记。九、严禁未经领导批准扩大涉密文电、材料的传阅范围。十、严禁泄露领导不宜公开的或小范围内知悉的谈话、讲话、批示、指示。篇三:机关涉密人员保密治理制度涉密人员保密治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局涉密人员的保密治理,全面标准局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机密法》及其施行方法,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治理和大量接触国家机密的人员。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机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机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机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第四条局依照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依照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局办公室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存档备案。第六条局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治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依照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展调整。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第七条局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展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恪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厂、在岗、离岗、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本人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