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57—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2(1、2、3)、5
14(1、2)、5
1(2)、5
2(1、2、5、7、8)、5
3(1、2、4)、6
12(1、2)、8
8(1、4)、9
10(3、4、5)、9
4(1)、10
3(2、3、4)、10
6(1)、11
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报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医药集团武汉医药设计院和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