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固定资产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如:房地产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不是固定资产,而作为存货核算。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旧准则强调单位价值的标准(2000)。新准则而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像拖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二、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1.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对于这些设备,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2.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此时,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3.企业拥有的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1、外购固定资产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对于购入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领用材料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3.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例:2007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一次购进了3套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和C。甲公司为该批设备共支付货款7800000元,包装费42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设备A、B和C均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2926000元、3594800元、18392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要求做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果题目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处理?)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一、.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1、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2、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按新的价值考虑计提折旧,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3、由于正常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或净收益,如果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或冲减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或冲减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如为非正常原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4、企业的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而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其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例:1、借:工程物资贷:银行存款2、借:在建工程贷:工程物资3、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5、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6、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工程物资二、.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处理同自建,但也有一些特殊的地方。出包工程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生一些共同的支出,如研究费用、监理费用等。要对此进行合理分摊:待摊支出分配率=累计发生的待摊支出/(建筑工程支出1+安装工程支出2+在安装设备支出3)×100%(3块)某工程应分配的待摊支出=某工程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和在安装设备支出合计×分配率例:甲公司经批准新建一个火电厂,包括建造发电车间、冷却塔、安装发电设备等3个单项工程。20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火电厂新建工程出包给乙公司。双方约定,建造发电车间的价款为5000000元,建造冷却塔的价款为2800000元,安装发电设备的安装费用为450000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