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管制政策----------------------------------------------日期:1/6
电信立法与管制政策随着电信竞争全球化的到来,各国又重新放弃这种分割市场的做法,允许各电信经营者全方位参与竞争
这种回归显然又对未来的竞争立法提出了挑战
国际电信联盟(ITU)在《世界电信发展报告》中把普与电信服务分成了五个发展阶段:电信网络初建阶段、电信网络成长阶段、扩大市场阶段、电信网络建成阶段和提供个人服务阶段
从电信发展的历史看,又可以分为三个大阶段:第一阶段是电信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电信行业的原始积累阶段,包括电信网络初建阶段和电信网络成长阶段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在这一阶段完成了电信基础骨干网的建设,但行业整体的规模经济尚未形成
第二阶段是电信的发展阶段,包括扩大市场阶段和电信网络建成阶段
在这一阶段,用户容量和电信建设的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电信网络迅速覆盖到全国,电信用户迅速增长
第三阶段是电信的发达阶段,即提供个人服务阶段
若从电信市场、法律制度上来看,电信的发展历史可以划分为独家垄断、有限竞争(或寡头垄断)和自由竞争三个阶段
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自己的特点,需要有不同的法律环境与之相适应
从垄断到竞争的法律环境从世界围来看,电信业的垄断时代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几乎所有国家的电信业2/6
都经历过垄断时期
电信业的垄断源于其始发时期,其重要标志就是独家垄断经营体制
独家垄断是指市场上不存在竞争,只有一个产品供应者的市场结构
电信业的独家垄断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无关,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电信业也持续了几十乃至上百年的国家垄断或企业垄断经营模式
如日本从1890年开始事业时就采用了国家垄断经营的体制
在电信业垄断经营的阶段,各国主要采取国有化或严格管制政策来应对电信业自然垄断特性
欧洲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主要采取国有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