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救助机制调查汇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一深刻论述,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指明方向,也为民政部门加快以民生工作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实践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关爱民生,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积极保障第十七次全市民政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十分关注民生、民利和民权,各级民政部门求实创新,扎实工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以民生工作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和应保尽保,五年间,先后3次提高保障标准,累计保障城市贫困人口600.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3.29亿元。2005年7月1日率先在全省建立并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4.8万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现已经提高到年人均1080元,累计保障28.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242.1万元。强化救灾工作。逐级制定并实施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战胜了2003年、2005年的严重洪涝灾害,率先在全省制定《灾民安置点管理办法》;2007年的生产救灾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五年间累计发放救灾款8146.72万元,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入开展五保供养和救助工作。全市农村五保对象达1.5万人,分散供养的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1200元,集中供养的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2556元以上。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全面推开,2006年救助3.1万人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由强制性收容遣送转变为自愿救助和无偿救助。第1页共4页社会福利事业有序推开。社会(儿童)福利及老人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开展“星光计划”和“五保老年之家”活动。全市有农村敬老院47所,院容院貌明显改善。慈善事业健康发展,10个爱心救助超市发挥出积极作用,救助困难群众1.2万人次。老龄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制定了“十五”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二、明晰思路,加快健全和完善以民生工作为主体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以民生工作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改善民生。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社会救助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当前,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民生工程,健全、完善、规范各项救助制度,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济、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要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逐步提标;农村五保供养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注意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努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要认真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做好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工作,帮助低保边缘群体解决特殊困难。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减灾救灾效率。针对我市实际,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灾民生产生活,始终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要责任。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责任、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灾害救助资金投入和监管机制。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都要建立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切实提高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做好灾民生活救第2页共4页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捐赠和经常化社会捐助机制。落实救灾经费专户管理和救灾款物规范化发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切实增进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