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8页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三、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减少或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高等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高等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