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共交通发展对策1公交运营体制的确定图1图1的第1种经营方式是垄断性经营,垄断性经营代表公有制的垄断性经营和民营制垄断性经营。其最大的优势就是易于整合,容易管理,政府的支持和补助也很巨大。但是垄断给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尤其明显,具体表现为:存在给公共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隐患;加剧整个社会分配不公、导致价格居高不下,恶化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阻碍市场化改革,降低主体经济竞争力等等。其中成功的案例为韩国首尔,新加坡。第2种方式公共交通主要是按区域划分进行线路经营的,各公司之间并没有统一的衔接,由于线路之间存在交叉,因此在交叉线路上不可避免地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其例子为上海浦东。第3种方式是以专线经营为主体,非专营线和小巴为补充的经营模式。专线经营是指政府通过授予或招标的法律程序,准许某个企业获得一定线路或区域内的独家经营公交的专利权(经营权不超过3年),并通过专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明确政府和企业之间各自义务和权利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成功例子为香港。按照竞争模式看:第1种体制竞争缺乏,第2种体制适度竞争第3种体制竞争激烈。随公交引进了竞争模式,也是为了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并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如果市场上出现多家竞争的格局,老百姓出行有了选择的余地,那些管理松散、服务质量不好、车况差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而服务质量好、车况好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将享受到更便捷的出行服务。此外,公交行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是让职工参股,密切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关系,将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公交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城市公共交通起步发展之初,为解决市民出行无公交车可坐的尴尬局面,80年代初荆门市公交搞起了线路承包经营。此举,在当时无疑是正确的,也是成功的,对加快公交发展、解决市民出行难起到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短短几年时间,荆门公交事业就得到了过去几十年不曾有过的长足发展。这种模式也就被长期地沿用下来。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市民已不只满足于出行有车坐,还要讲究乘车的质量。车辆的舒适度、乘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越来越受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经营模式就不再适合城市公交发展的方向。毕竟,承包模式推行和存在的原动力是利益驱动,当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时,社会公益性就会被削弱甚至忽视。按照荆门现实的状况已经证明是不可取的。综观国内,已实行公交全盘或部分民营化的城市,如十堰城市公交实行民营化以来,先后4次发生全线停运事件。导致职工不能正常上班,市民不能正常出行,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停运事件的频繁发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的困难,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湖北黄冈公交民营化之后,2006年11月出现停运风波。2007年,五个月之内合肥公交事故造成11位市民的死亡。合肥相关主管部门认为“引入民营资本,实际上是走了弯路”,随后清退民营资本,回收公用资源。重庆、南京等地原已民营化的公交事业也重回国有公用事业。荆门市公交总公司也在今年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和全省城建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对享有8年的城市公交路线经营权的16路进行了收购。根据以上情况,荆门市公交应当首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收回剩下5条民营线路,重新回到国有制上面。解决荆门公交现阶段因体制所带来的问题和矛盾。只有政府真正把公交掌握在手里,公交政策才能推行顺利,公交才会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尽管可能由于政府财力有限,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财力也会不断增强,在逐步加大公交投入的基础上,公交事业最终能像现在许多福利国家那样运营模式,成为市民依赖也信赖的主要出行方式。也让经济效益经营模式转向服务最大化的公益化经营模式。2城乡公交一体化城市公交与公路短途客运因经营区域产生“交集”,多条线路重叠设置引发利益之争,这虽是促成统筹考虑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的直接诱因,但真正使城乡公交一体化得以实施并在全国遍地开花,则要归功于交通部自2003年起在全国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