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考勤制度保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港区治安、消防安全,以及码头货物出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录用及编制(一)公司保安人员的录用需具备下列条件:1
男性,年龄40岁以下,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退役军人优先
(二)编制港口开发总公司保安队归属港口开发总公司港务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主任兼任保安队长,下设副队长1人,班长2人,安全监督员2人,保安员15人
三、职责(一)责任范围:1
南伟码头;2
港口开发总公司办公楼;3
港口大厦;4
南伟码头临时堆场;5
南华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厂场
(二)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依据制度作好人员和货物出入码头闸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1
保安队长职责(1)对港区保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的检查工作并提出更换建议
(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7)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保安队副队长职责(1)在保安队长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下达的关于保卫工作的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