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试行)一、组织管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校,坚持素质教育
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关爱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个性、主动发展
管理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落实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健全工会、教代会民主监督机制
内设机构职责明确、执行有力
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
构建学校评价体系,开展学校自评、社会评价和家长评价
师生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教职工对领导班子的认同度达到85%,社区和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80%
办学有特色,校训符合学校实际,校风正,教风好,学风浓,有浓厚的学校文化氛围,师生对校园文化和办学理念的认同度达到85%
二、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渗透、体现真善美的价值取向
德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学生特点
养成教育取得实效,学生集会、两操、纪律、卫生、礼仪等规范有序
班风班貌积极向上
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学生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有心理咨询和辅导专兼职教师与场所
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留守儿童等弱势学生群体得到积极的关注
实施学校、家庭、社会共育
组建学校家长委员会并发挥作用
三、教师队伍教师教育理念正确,遵守《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规定,爱岗敬业,言行举止规范,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爱护学生
教职工关系融洽,乐于合作、交流和分享,形成学习型团队
不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学生对教师的认同度达到85%,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的认同度达到90%
有效治理师德师风问题,教师职业成就感高
有激励教师专业提升的配套措施,专任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
坚持独立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
有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活动方案,教师对校本教研活动的满意度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