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及展望在农业生产中,每年因有害生物所造成的损失巨大。据FAO统计,全世界农业生产中每年因虫害、病害和杂草危害造成的损失占总产值的37%。其中,虫害占14%,病害占12%,杂草占11%。因此,有害生物防治是农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有害生物防治中,重治轻防,盲目施用化学农药的现象至今仍普遍存在,特别是在石油农业的条件下,对化学农药的依赖更加突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是我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提出的植保方针,但由于土地承包到户,农民不可能做好“预防为主”的工作,这样势必导致以治为主,见病虫就打药,次数越打越多,浓度越打越浓,有害生物危害面积反而越来越大。病虫发生面积与50年代相比,60年代增加30%以上,70年代增长100%,至80年代增长2.8倍。在1983~1993年的10年间,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防治面积分别增加了24.26%和49.47%。化学农药使用量每年以3.0×104t的速度增加。目前,全世界每年生产的农药数量为25亿,总销售额为250亿美元。我国仅1993年一年生产的农药就达2.62亿,居世界第二位,其中杀虫剂占77%,总销售额为88.93亿元人民币。化学农药滥用的后果除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外,还引起了“3R”(抗药性Resistance、再猖獗Resurgence、残留Residue)问题产生,生态环境恶化以及能源的耗竭,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为了解决化学防治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人类不断探索有害生物防治的新途径,将持续发展的理论应用于指导防治实践。特别是1992年7月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以来,确定了持续发展是唯一的发展模式。为此,TShemyshev(1995)提出了一个新的有关有害生物治理的概念——有害生物生态治理(ecologicalpestmanagement,EPM)。EPM强调维持系统的长期稳定性和提高系统的自我调控能力,在管理的基础上维持生态的平衡,防治手段以生物防治为主。EPM概念有利于发展可持续的植物保护。第13届国际植物保护大会开幕式的主报告明确提出“从保护作物到保护农业生产系统”的观点,即要从过去仅仅针对直接危害作物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进行综合防治,扩展到保护农业生产系统。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的概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把持续发展的理论应用于指导有害生物防治的实践则是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一大飞跃。化学农药是影响农业持续发展的根源之一,为了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必需实施以利用抗性品种和生物防治为主要措施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策略。由此可见,怎样把持续农业的战略思想贯穿到有害生物防治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之中,是当前广大植物保护科技工作者面临的一项持续性的重要研究课题。一、有害生物治理策略的发展历程1、农业防治和自然防治人类自有固定居所,开始从事作物栽培,就与有害生物发生了联系。如害虫即是与人类争夺资源,损害人类利益而被加上“害虫”标签的节肢动物。有害生物是农、林业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在我国古代就被列为与旱、涝齐名的自然灾害加以防治。随着社会发展,人类对有害生物的认识在不断深化,防治有害生物的技术在不断提高,人类从利用无机有毒物质、有毒植物来防治有害生物,到利用害虫的习性进行诱杀、利用耕作措施及利用天敌来防治有害生物。这一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尚难以大规模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但有害生物防治的发展是循序、健康的。特别是利用耕作措施的农业防治和利用天敌对病虫害的自然控制作用不仅具有正确的理论基础(尽管当时人们并未认识到),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如我国早在公元304年嵇含的《南方草木状》就记载了岭南地区果农用黄惊蚁防治柑桔害虫;19世纪80年代美国从澳大利亚引进澳洲瓢虫防治吹绵介壳虫获得巨大成功等。2、有害生物化学防治第2次世界大战后,DDT、六六六等合成有机杀虫剂开始用于农业害虫的防治。由于这类合成有机杀虫剂的高效、速效及可工厂化大规模生产的特点,人们错误地认为利用有机杀虫剂就可以彻底解决害虫问题。大量合成有机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被广泛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有害生物防治历史由此进入化学防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