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为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我处对全市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从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规范工作运行角度,提出了有关共性的建议、意见。一、基本情况我市共有七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江苏江阴-靖江经济开发区未列入),其中:市直1个,四个县级市和海陵、高港两区共6个。泰州经济开发区于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四个县级市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均于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海陵工业园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均于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至2007年底,我市七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总面积为399平方公里,总人口44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8.8568亿元,财政总收入45.568亿元,自营出口总额9.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总额10.27亿元。除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外,其余六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机构规格均为副处级。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不尽相同,其中: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为正科级,靖江、泰兴、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姜堰经济开发区、海陵工业园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设置数5-11个不等。至2007年底,我市七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共核定各类编制749名,其中:行政编制294名,地方自定编制118名,行政附属编制24名,各类事业编制559名。实有在编人员891人,其中:公务员328人,事业人员420人(其中参照管理事业人员49人),聘用制干部87人,工人56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的配备,主要有有两种。一是管委会主任兼党工委书记,均由副市长担任;二是管委会主任与党工委书记分设,副市长任管委会主任,党委一名常委兼任党工委书第1页共5页记。开发区管理层级的设置主要有三种。一是一区多园模式,所辖的乡镇、办事处与园区为同一管理层级,如泰州、靖江、泰兴、高港开发区;二是不分设园区,如兴化、姜堰、海陵开发区。开发区内办事处的职能赋予有两种模式。一是经济建设与社会事务一体化管理,如泰州、泰兴经济开发区;二是开发区内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职能切块剥离,如靖江经济开发区。各开发区内的人员管理,均为混岗使用。部分开发区设有企业性质的开发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部分未设。二、存在问题(一)开发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国家至今没有颁布关于开发区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得开发区的体制、机制缺乏稳定性、规范性,容易导致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受到旧体制或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管委会的性质缺乏明确国家层面的立法界定,其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在司法实践上受到质疑,这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符合。(二)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权限不到位。由于开发区在国家法律层面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开发区管委会究竟拥有哪些审批权和多大的审批权,只能由各地自行把握。有的通过地方立法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授权、委托,有些委托本身就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近年来开发区管委会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被收缩,主要是一些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开发区的权限被有关部门的行政规章和条条红头文件强调的纵向集中所分解,一些原本下放给开发区行使的职能权限逐步上收。(三)开发区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的现象较为普遍。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有的是“几块牌子,一套班子”,开发区管委会具有管理者与开发商的双重功能,在政府行政框架内,以行政权力为主体实施资本、资产运作,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有的开发区内的拆迁实施、会计、审计等社会中介组织可以承担的工作也由其相关机构负责,造成开发区内的事务越做越多。第2页共5页(四)开发区的社会管理职能日益加重。开发区的主要职能应定位在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经济工作方面。随着开发区开发建设规模的扩张,区域边界成倍扩大,社区人口的不断增加,开发区管理机构要面对大量的社会事务。除了要管理和服务城市居民、外来人口,还要管理和服务农村人口。社区文化教育、区域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