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法律•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第一节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第一节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罚”思•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不仅依靠物质手段来统治和压榨奴隶,还采用精神手段来欺骗和奴役奴隶,以达到维护他们的统治的目的,于是,他们编造了“天命”“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并使之合法化,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
•如“有夏服(受)天命”“菲饮食而致考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等说法,P4-5,总之其基本含义就是“君权天授”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天意使然
•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在殷代,奴隶主阶级的“天命”“天罚”思想有很大的发展,在《社记·表记》和《史记》中都有上帝主商的表述,见P5,商王是上帝派来统治人间的代表,既然要顺从上帝,当然也要服从上帝的统治
而做神人沟通工作的人叫“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占卜”“卜筮”
•他们把施行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指令,“敬鬼神”是为了使民“畏法令”,是“代天行罚”
第二节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第二节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一、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取代殷商的西周奴隶主贵族像殷商一样,在思想上的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
周灭商是上天的意志,周人统治天下也是上天给予的权力
•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德者才可随天命
“皇天无亲,唯德是辅”
•二、“以德配天”说的意义•周朝统治者也主张“天罚”论,但“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劳动人民的反抗力量是强大的,不可忽视的,必须顺民意,以德治人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罚”思想•在我国古代奴隶社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