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法律援助活动报告今年法律援助工作确定为“服务为民创优年”,也是我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关键之年,更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全面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扎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1、做好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尽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在去年将当事人经济状况高于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列为法律援助对象的基础上,今年把当事人突发性因素导致经济困难(如疾病、各种事故等导致)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等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2、努力多办案办好案。既注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保持一定的案件数量基数,让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注重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多办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3、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援调结合”,即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调解组织、部门协商不成的案件,实行无缝对接快速受理,提供法律援助。着眼于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做好预警预案,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和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1、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顺利开展。今年是第1页共3页全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的启动年,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达标。各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组织人员检查,对符合规范化建设达标条件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报市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市局颁发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牌匾和证书。2、启动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建设。各乡(镇)要及时启动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建设。从今年开始,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基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打造1至2个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示范服务窗口,做到有看点、有亮点、有特点,树品牌、展形象、见实效。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和服务水平1、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明确标准、责任到人、全程管理、奖惩结合,抓好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过程的督办。畅通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办案机构之间的情况反馈渠道。规范运行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程序。加强法律援助业务立卷归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评价制度、案件质量评估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工作检查督导,加强信息沟通,真正做到管理工作与案件办理两不误、双提升。2、创新服务方式。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继续推行援务公开、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畅通申请渠道。各级法援要积极发放“便民服务卡”、推广“点援制”,完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确保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优化网点布局,完善异地协作机制,打造“利民服务圈”,方便困难群众咨询、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联系会议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专项行动,及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水平使用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其他事项和相关信息登录管理系统,畅通法律援助机构之间信息互通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决策的执行力、操作力。第2页共3页五、加强法律援助人员队伍素质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