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素质教育问题调研报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的是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各类犯罪、调处民商、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在现代法制社会,法官是维系国家法治的特殊群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的实现程度,对法律功能的发挥起决定的作用。因此,法官的政治素质、审判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使法院干警切实做到“崇德尚法”,真正实现法官素质教育的目的,是目前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素质现状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整体素质、整体风气是好的。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三个至上”重要思想的引领、“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等学习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法院工作面貌焕然一新。但不可否认,现实中的法院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队伍整体素质尚不能适应形势与发展的需要,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在工作责任心、集体归属感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方面均存在配合程度较低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人民司法的优质高效发展。甚至近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一些法官频频触碰“高压线”,在金钱、权势的漩涡中迷失了方向,法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触犯法律等行为也时有发生。有些法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和质量经不起检验;工作作风涣散,对承办案件久拖不决、枉法裁判,“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甚至对群众“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吃请等现象更是久禁不绝。虽然这些并不是当前法官队伍的主流,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决定了法院队伍必须是一支特殊的人才队伍,这样的瑕疵在群众中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严重损害了法院队伍的光辉形象。二、造成当前法官素质现状的原因造成目前基层法官素质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第1页共7页在:(一)历史因素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增加了教育的难度。过去的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法官的来源渠道尚未明确一个相对科学和统一的进人途径,社会招干、基层行政部门调入、部队转业安置、为充实“公检法”从企事业单位调入甚至单独招收内部子女等等均是法院进人的途径。因此,历史因素形成的法官来源的多样性,“进口”的人才筛选较为开放,导致当前基层法院的审判中坚力量群体(不少人担任着二级班子领导职务)的构成并不科学,在政治素质、思想品德、文化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参差不齐,增加了队伍建设与素质教育的难度。客观的说,这一批中坚力量确实在法院工作和司法建设中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许多非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人在工作实践中勤奋好学、不断“充电”,涌现出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但始终有部分法官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不合格,缺乏过硬业务能力甚至长期保持不良生活作风,严重制约了基层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xxx1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后,近几年大批具有专业理论功底的法律本科生及研究生陆续招录进法院,着实为提高法官门槛和法官理论修养的塑造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新一代“80后”的年轻人由于受特殊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影响,在自我认知、角色定位、敬业奉献、吃苦精神、大局意识、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等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工作中,“80后”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身上具有的较浓自我意识和个性色彩,与老法官们的传统思想观念相悖,往往导致审判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力,各自为政,工作效率和集体意识相对较低,团队协作能力大打折扣。(二)社会不良风气打破法官心态的平衡,影响了教育的效果。当前社会请客送礼、说情风盛行,一些法官面对糖衣炮弹的诱惑缺乏抵抗力,同时抱有一种随大流、攀比虚荣的心态,潜意识里面存在“抹不开情面”、“礼尚往来”、“予人方便、予己方便”的各种失衡心态,更在面对上级部门、各方领导、本院同事、亲戚朋友的各种关系和层层压力时,难以做到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不少法官感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