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国际法复习以红色封面的小册子为准,选择题和名词解释和填空以小册子为准。大题的答案见老师给的附件。好好考试,祝考试顺利!WTO复习题明天发给你。佟欣秋简答题1、国际习惯形成的两个要素国际习惯形成须具备两个因素:(1)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存在,一般是指各国普遍一致的,并且是恒久的行为;(2)法律确信,即一般的实践或通例被各国所接受为法律,即不被各国接受为法律的实践或通例不是国际习惯。2、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3、新国家产生的情势(1)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4、解除国际不法行为和不法性的几种情形(1)同意(2)自卫(3)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不可抗力(5)危难(6)危机情况5、国家不法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p86(1)行为归于国家。按照《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4-11条规定,把行为归于一个国家的情形有:一国国家机关的行为,形式政府权力要素的个人或实体的行为,由另一国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逾越权限或违背旨意的行为,受国家指挥或控制的行为,正式当今不存在或缺席时实施的行为,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经一国确认并作为其本身行为的行为。(2)违背国际义务,这种义务对该国有拘束力,并且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6、国家责任的履行国家责任的履行是指责任国通过必要的形式履行其不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即通过停止不法行为和给予受害国赔偿等形式履行其次级国际义务。国际责任的履行涉及援引一国的责任和反措施的问题。(1)国家责任的援引,包括援引国家责任的条件和援引国家责任提出的条件及丧失援引责任的权利。(2)反措施,这里的反措施是指受害国针对责任国不履行其国际不法行为所引起的责任或法律后果,以促使责任国停止不法行为和赔偿由而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措施,如受害国对责任国所采取贸易报复措施或与责任国实施的不法行为相同或类似的做法。反措施的实施要受四个条件限制:第一是不受反措施影响的义务,其二是相称,其三是采取反措施的条件。其四是终止反措施。7、外国人待遇的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2)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3)互惠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8、外交保护的概念和条件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有关国家在以抗议或追究国家责任等方式行使外交保护权时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因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2)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有所在国的国籍;(3)受害人须以用尽当地救济(办法)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即所谓“用尽当地救济原则”。9、引渡的程序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1)引渡的条件应当符合“双重归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2)引渡的程序包括:请求引渡、审查和决定、对象的移交。10、人权的国际保护机制(1)以联合国宪章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