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力》复习提纲一、力:1、力的概念: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注:1、前者是施力物体,后者是受力物体,2、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是成对存在的。2、力产生的条件:①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体。②物体间必须有相互作用(不接触也能产生力的作用)。3、力的性质: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注:1、相互作用力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两个不同物体上。2、两物体相互作用时,施力物体同时也是受力物体,反之,受力物体同时也是施力物体。4、力的作用效果:1、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2、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说明:物体的运动状态包括物体的运动快慢和物体的运动方向。5、力的符号是:F,力的单位:牛顿,简称牛,用N表示。力的感性认识:拿两个鸡蛋所用的力大约1N。6、力的三要素: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说明: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方向和力的作用点有关。7、力的表示法:⑴力的图示:A、定义:用带箭头的线段把力的三要素表示出来的做法。B:具体做法:沿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线段的长短表示力的大小,在线段的末端的画个箭头表示力的方向,用线段的起点或终点表示力的作用点。在图中附有标度。⑵力的示意图:不需要严格的表示出力的大小,只表示出力的方向和作用点的简易图示叫力的示意图。二、弹力1、弹性: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又能恢复原状的性质。2、塑性: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不能恢复原状的性质。3、弹力:物体发生弹性形变而产生的力。4、力的测量:⑴测力计:测量力的大小的工具。⑵分类:弹簧测力计、握力计。⑶弹簧测力计:A、原理:在弹性限度内,弹簧的伸长与所受的拉力成正比。B、使用方法:“看”:量程、分度值、指针是否指零;“调”:调零;“读”:读数=挂钩受力。C、注意事项:加在弹簧测力计上的力不许超过它的最大量程。D、物理实验中,有些物理量的大小是不宜直接观察的,但它变化时引起其他物理量的变化却容易观察,用容易观察的量显示不宜观察的量,是制作测量仪器的一种思路。这种科学方法称做“转换法”。利用这种方法制作的仪器象:温度计、弹簧测力计、压强计等。三、重力:⑴重力的概念:地面附近的物体,由于地球的吸引而受的力叫重力。重力的施力物体是:地球。⑵重力大小:与物体质量成正比。计算公式G=mg其中g=9.8N/kg它表示质量为1kg的物体所受的重力为9.8N。⑶重力的方向:竖直向下其应用是重垂线、水平仪分别检查墙是否竖直和面是否水平。⑷重力的作用点——重心:重力在物体上的作用点叫重心。(重心不一定在物体上)质地均匀外形规则物体的重心,在它的几何中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