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外派劳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对外劳务工作合力外派劳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一)县商务局。负责做好我县对外劳务合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和政策,了解并跟踪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捕捉适合我县外派劳务资源的市场信息;严格审查在我县招收外派劳务资源的市场信息;严格审查在我县招收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外派公司的资质;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加强外派公司在招选、签约、收费、境外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后期服务,依法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目标任务的跟踪落实;研究、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的推进措施;负责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二)县工商局。负责清理非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查处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及牌匾;与商务、公安等部门共同查处外派劳务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三)县公安局。负责严把护照审查关,防范以商务、旅游、探亲等名义骗办护照出国务工;对以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为由申办护照的,必须经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办理备案后方可受理;对以外派劳务为名骗取群众钱财、从事诈骗活动的,要迅速介入,依法从重打击。(四)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上联络,协调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五)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外派劳务发展专项经费,作为政府专项基金的资金来源,以保障外派劳务工作正常开展。第1页共5页(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外派劳务广告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外派劳务宣传报道,及时收集、整理并印发已外派人员在国外工作及收入的典型材料,突出对典型人物、典型事例的宣传,引导我县劳务人员积极“走出去”。(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外劳务广告设置申请;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涉外劳务广告设置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对非法张贴、悬挂涉外劳务字样的牌匾及广告牌,予以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八)县职业中专。负责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外派劳务衔接机制,做好出国劳务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科学设置学科、调整教学计划、落实技能技术培训目标;要与“阳光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相结合,更高层面、更宽领域地提升我县就业、再就业能力。(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用好人力资源市场,与商务部门共同做好人力资源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境外就业工作。(十)县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要配合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处理劳务纠纷事件,为劳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十一)县金融保险部门。负责为外派劳务人员“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履约保证、保险等事宜。(十二)县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做好涉及外派劳务方面的有关工作。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外派劳务工作监管力度(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全县外派劳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由县分管领导主持,商务部门负责召集,县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分析全县外派劳务情况,及时解决外派劳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商讨制定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外派劳务联合专项活动。(二)建立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机制。县外派劳务联席会议负责全县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第2页共5页善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发生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时,按照“谁派出谁负责,谁所辖谁处理”的原则及时解决。对涉及我县合法外派的,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非法组织以及个人自行出国务工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