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中的科学素养美国学者米勒教授认为,界定科学素养的概念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而是一种评价。科学素养应该被看作是社会公民和消费者所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对于科学技术的理解。科学素养的概念并不是指公众对科学已经达到很好的理解程度,而是指一种基本程度。他认为,科学素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理解基本的科学技术术语和概念;(2)理解对现实的设计进行科学检验的过程和方法;(3)理解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科学素养的首要标准就是要理解科学技术基本术语的含义。如果一个人不能理解原子、分子、基因、引力或者辐射这些基本术语,那么参加公众对科学成果和科学技术政策的讨论几乎是不可能的。总而言之,如果一个人要掌握科学基本知识,首先要理解科学词汇。科学素养的第二条标准是要理解科学的探究过程,或者说,理解科学方法的本质。一个公民对科学研究工作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决定了他是否能够分辨科学和伪科学。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科学素养的第三条标准,就是要理解科学对社会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和对消费者和公民的个人影响。科学素养的内涵是开放的、发展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对其理解是有差异的。作为面向21世纪科学教育改革的根本宗旨,在我国化学课程标准中是从课程目标的角度将科学素养界定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3个方面,通过这3个方面来体现对未来社会公民的科学素养的培养。以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化学课程改革,就是要引导教师和学生改变传统课程过于注重知识技能传授的倾向,强调科学过程与方法,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使学生获得化学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成为理解化学、进行科学探究、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和形成科学价值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