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美化工程方案一、治理范围*中心城市、各县(市)XX县区及一、二、三类乡镇场镇。二、工作内容(一)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杜绝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便民与利民的原则,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二)规范城乡街道和住宅区车辆停放,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快城市环城公路建设,缓解XX县区交通压力。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必须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开发与利用。(三)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XX县区道路公共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设置。按《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解决广告乱贴(画)和公共设施、经营性设施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四)规范建(构)筑物、建筑工地和人行道上公共设施的管理。统一规范设置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各类临街墙面、橱窗、卷闸门;解决违法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五)规范城市(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和保养。按步骤将城市(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不含社区、小区)的治理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程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至6月)1.抽调人员成立专门治理队伍;2.细化治理工作方案。(二)摸底调查及治理阶段(2008年7月至20XX年9月)第1页共4页1.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分别对*中心城市及各县(市)XX县区停车场、农(集)贸市场、超市和户外广告设置等情况摸底调查并汇总;2.按治理要求完成美化任务。(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按治理标准督促检查验收。四、责任分工(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美化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二)各级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XX县区户外广告的清理、治理和农(集)贸市场、停车场、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整改或拆除,对损毁的道路、污水管网等设施及时维修;负责农(集)贸市场、停车场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制定城镇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卷闸门、橱窗设置等具体规范标准并实施治理工作。(三)各级工商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取缔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集)贸市场、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经营场所,对改变使用用途的农(集)贸市场、停车场,要责令业主恢复用途,对规划设置为农(集)贸市场、停车场挪为经营性使用的项目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四)各级城管部门负责对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乱停乱放等行为的规范和“牛皮癣”的治理工作。(五)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城镇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识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治理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临时停车站点,逐步取缔不合理的临时停车站点,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违规行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机动车驾、停行为;配合规划和建设部门做好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工作。五、治理措施(一)加强农(集)贸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1.按服务半径每500至1000米规划建设农(集)贸市场(超市),按居民每1500人建设便民点,实行农副产品集中买第2页共4页卖,解决乱摆乱放的问题。2.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3.在农(集)贸市场(超市)服务半径以外的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4.已批农贸市场改作它用的,必须在2008年底前恢复。(二)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1.新建小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停车场,已建成小区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的,必须在20XX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2.为缓解市中心XX县区交通压力,逐步取消路边临时停车位。3.酒店、大中餐饮娱乐场所应配备合理的停车位。4.已批停车场改作他用的,必须在2008年底前恢复原使用功能。(三)强化建(构)筑物的管理1.彻底纠正违章乱搭乱建行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各建(构)筑物业主负责对破损、不美观的建(构)筑物及时修复,拆除乱牵乱挂物体。彻底清除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建筑施工工地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