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的内容、点评及示例上海医院药房二0一0年十月第一页,共二十九页
一、处方书写的内容•法律依据:07年2月卫生部第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包括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第二页,共二十九页
•处方前记:应注意不能缺项,消除空白窗口
•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具体见下述)•处方后记:目前我院处方常见问题有:医师漏签名、收费未盖章,药师未双签名
第三页,共二十九页
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第四页,共二十九页
•5、患者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6、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7、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第五页,共二十九页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第六页,共二十九页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