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课”课堂实录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根据“优课”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课堂实录视频课的音视频录制、后期制作和文件交付等基本技术规范
一、前期录制要求(一)课程时长每课时长应在35—45分钟之间
在视频的后期制作中,应编辑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二)录制场地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录播室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三)课程形式成片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
(四)录制方式及设备1
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可采用多机位拍摄(2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录音设备:使用多话筒录音,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五)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
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二、后期制作要求(一)片头与片尾片头不超过5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教师您的工作单位和主讲教师姓名等信息
片尾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二)质量要求1
视频(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无马赛克,色彩无突变,无丢帧,卡帧跳帧和破帧现象,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亮度与清晰度:全片图像明暗度适中,人物表情清晰,所摄图表、文字、板书的细节能清楚辨识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音频(1)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的现象
(2)声画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