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集中汇总征税流程介绍自贸区集中汇总征税流程介绍上海海关关税处上海海关关税处2014
6集中汇总征税汇总征税模式运用集约化管理理念,按照“提速、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通关环节物流效率,缓解逐票征管的通关瓶颈,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自贸区集中汇总征税流程企业备案——适用范围汇总征税企业应当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二)注册在试验区内B类以上企业、注册在试验区外A类以上企业;(三)3年内没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走私记录,没有欠缴海关税收记录;(四)遵守海关征税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海关的税收征管工作,按期及时纳税,能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商贸信息
“3年内”指企业申请汇总征税之日起倒推3年
企业备案——申请方式企业要求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的,可向试验区主管海关递交《试验区集中汇总征税企业综合评估表》
企业备案——申请方式海关在收到评估表的15个工作日内,联合相关部门完成企业评估工作
如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交总担保,海关将为其建立总担保电子台账及信息备案
返回返回预录入汇总征税的企业在报关单预录入时,应选择“汇总征税”模式:1
运用MQ客户端预录入的汇总征税企业,在报关单预录入时,系统会弹出提示对话框,询问客户该份报关单“是否汇总征税”:MQ客户端预录入运用EDI客户端预录入的备案企业,在报关单预录入操作界面,应勾选“汇总征税”选项,以适用汇总征税模式
EDI客户端返回返回数据审结报关单电子数据进入H2010系统后,进行风险通道分拣判别
汇总征税报关单审结后,生成税款信息,并在总担保管理系统中核扣相应额度
企业在收到放行通知书后,即可到现场海关办理担保放行手续
无纸放行通知书有纸放行通知书返回返回现场卡口放行企业递交汇总征税报关单后,现场海关通过“H2010通关管理系统——现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