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学习心得这段时间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国学经典名篇《论语》、《三字经》、《弟子规》等师德师风方面的知识我各方面都有很多的感触特别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我体会得更加深刻。下面谈谈我的感触。首先来宾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二、不准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反动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三、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五、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六、不准强制学生购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书籍资料或学具。七、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八、不准擅自停课、缺课。九、不准酒后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在上课时抽烟及使用通讯工具。十、不准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打击报复、挟私诬告。这“十不准”约束了我,使我真正的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第二:在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前,我遇到这样的类似的事情,经常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处理事故如今让我明确了处理程序: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第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七条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第二十条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二十一条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