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审美趣味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音乐教学中,如何发挥它的这一作用
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特点,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审美趣味”是教学的侧重点
什么是音乐审美趣味
审美趣味是指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
美国现代心理学家布鲁姆指出:“学习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的发生兴趣
”这说明兴趣是学习的基础
从美学角度看,只有形成正确的审美趣味才能有深刻的审美体验、主动的审美意识、正确的审美评价,进而形成创造美的欲望
由此可见审美趣味是审美教育的基础
小学低段音乐教材都为我们提供了培养审美趣味的有利条件
教材中选择了许多适合于低段儿童的结构短小、旋律动听、节奏明快、形象鲜明的音乐作品
教师应充分发挥教材优势,做好这项工作
在音乐教学中创设优美的音乐教学环境;进行乐音化教学活动的训练;用音像结合的方式进行欣赏教学;用角色化的歌表演与游戏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用“竞赛”评比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教学活动……
以下是我对学生审美趣味的培养的几点认识
一、培养审美趣味、获得美感体验音乐不仅对人类,对动物也是这样(国外有给奶牛听音乐以提高牛奶产量便是一例)
但这毕竟不是音乐审美的本质表现
教学不能采取形式主义的教学方式,粗粗一听,简单一讲:“这首歌曲表达的音乐情绪是欢快的”,“这首乐曲是优美、抒情的”便草草了之
以为这就是音乐审美教育
其实音乐审美的本质应是美感
法国作曲家圣桑说:“音乐不是生理满足的工具
音乐是人的精神最精致的产物之一
人生其智慧的深处有一种独特的神秘的感觉,即美的感觉,借助于它,人才能领悟艺术……”因此,我们在培养学生审美趣味时,不能满足于对感官的刺激,生理的快乐
人的音乐美感属于社会意识
美感必须是“赏心悦目”“悦耳动听”的,由五官快适进而使精神需要获得满足而产生的那种愉悦,“是经过感官到达于情感、想象理智、意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