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机关巡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为基调,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引导、指导、督导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巡回动态检查与科技手段监控相结合,提前介入,严防死守,区别对待,巩固成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不断好转。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使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观念增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更加健全,国土资源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逐年下降,涉及国土资源方面的信访事项逐步减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落实。三、组织领导四、相关规定(一)工作职责1.县国土资源局。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拟定巡查责任区域,将全县26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第一组组长:第二组组长:第三组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集合,单独巡查和上下联合巡查相集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工作有计划方案,巡查有登记、台帐和数据及处理结果;对乡镇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每季度向县委、政府和地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2.乡镇国土资源所。组织本辖区内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第1页共5页作实施方案和季度工作计划并报地区国土资源局备案;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巡查活动;及时处置基层国土资源所上报的案件和情况;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月向乡镇党委、政府XX县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①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制定的巡查路线、时段、频率要适应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②对巡查人员日常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在六月底上报半年工作情况、年终报工作总结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③乡镇国土资源所要结合本乡镇情况,建立完善以村、组为基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定期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建立防范网络,制定责任制,任务到人;④对巡查情况严格执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定期报告制度。对书面制止违法行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处罚的,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通报。⑤对巡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按照《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权限规定》明确的受案权限及时立案,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对于应追究责任的人员,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二)巡查区域下列区域应列入重点区域进行巡查:1.基本农田保护区;2.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两侧、集镇村庄周边土地;3.非法采煤采矿多发、易发区域;4.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XX县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区、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5.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6.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7.永久性测量标志点。第2页共5页(三)巡查频率动态巡查的时间周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每月必须完成对巡查责任区域两个乡镇两次以上的动态巡查和督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的巡查次数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对重点区域的巡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在违法案件高发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巡查次数,遇到群众举报重大案件,要及时进行巡查核实。(四)巡查实施1.动态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巡查工作实施的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对乡镇政府作为巡查实施主体的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3.县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完善覆盖所辖区域的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