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国培(2014)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学习心得体会杨陵区五泉中心幼儿园张靓2015年1月8日,隆冬时节,天寒地冻,我们来自杨凌和铜川的70余名幼儿园园长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来到了这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古城咸阳,走进绿树成荫、宁静怡人、学风醇厚的咸阳师范学院,参加了“幼师国培(2014)”陕西省公(民)办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的培训学习
为期10天的学习,短暂而充实,紧张而欢快
收获的喜悦让一切付出变为最珍贵的痕迹
走过的10天,忘不了专家名师带来的一场场精彩的专题报告、一个个生动的教育故事;在这里,我接受了一次次新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的洗礼,经历了一次次深刻的思想碰撞
在这里,我和幼教同仁因共同的目标而相聚于此,在70多人的大家庭里,我收获了温暖、收获了喜悦、收获了友谊、收获了成长
同时我要感谢咸阳师范学院华老师,张老师,钱老师等几位老师不辞辛苦的跟班及各项周到的安排服务,敞亮的教室、干净温暖的宿舍,让我安下心、静下心来参加培训学习,10天的培训时间似乎太短,离别时我有太多的感慨与收获,感谢与留恋;10天的培训似乎又很长,它已经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指引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报到的当天晚上,开班典礼的及时召开,使我们对后面的学习生活安排做到了心中有数,清楚明白
第一天车昆老师关于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讲座,让我感触颇深
当今社会,既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又是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法制社会
我们园长作为幼儿园的法人,更应知法懂法,尊法守法
首先做到依法办园,做到依法执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如幼儿园及其教师应依法处理好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