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意见(市)全总十四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就企业工会工作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条例》的出台,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企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企业工会处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最终要落实到以企业工会为主体的基层工会。目前,我市企业工会和企业工会会员的数量,占全市基层工会和全市工会会员的70%以上,企业工会工作直接影响着全市工会工作的全局。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一步深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一些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比较薄弱,工会组建率不高、维权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不规范、活动开展不积极、联系职工群众不够紧密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工会工作的开展。企业工会是我国工会组织的基础。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巩固工会组织基础,增强企业工会活力和战斗力,显得极为重要而紧迫。全市各级工会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工会工作水平,努力推动企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条例》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搞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市总确定今年8月份为全市贯彻《条例》宣传月。各县(市)区、各基层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及早做出安排,提出本县(市)区、本基层单位的学习、第1页共5页宣传、贯彻《条例》的意见。在宣传月活动中,市总将召开由企业党政工领导参加的全市贯彻《条例》动员大会,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要以对话会、广场咨询、座谈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形成规模,大造声势。尤其要注意深入到私营、外商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的自觉性。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工会,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组织好广大工会干部尤其是企业工会干部的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从培训骨干入手,层层开展培训。今年年底前,市总将分批对部分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市)区工会至少要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贯彻实施《条例》落到实处贯彻实施《条例》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采取得力措施稳步推进。加强企业工会建设,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和自觉接受党对企业工会的领导作为根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保证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二是要始终把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在抓好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完善企业、车间、班组工会网络体系的同时,着力解决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作不规范、发挥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要不断提高这些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积极探索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入会的多种形式,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三是要始终把制度和机制建设作为核心,尤其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和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及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工会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激励和考核机制,积极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利,推动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四是要始终以发挥作用、增强活力为标准,不断创新和拓展企业工会的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群众化的特点。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意愿确定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