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工作中如何体现"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浅谈检察工作中如何体现"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理念往往表现为在法治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特定社会主体对这种法治体制的普遍心态以及惯常的行为方式,即特定时代的社会主体对这种精神与价值及现实体制的解读方式
一般认为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原则、法律体系、法律模式、法律信仰或信念、法律实践、法律文化及价值取向的宏观性、整体性反思而构建的理性图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其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理念的核心内容人权是人之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
尊重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一项宪法原则,司法及法治的终极关怀是尊重人、保护人、实现人的价值
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检察工作涉及到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等基本人权的限制与剥夺,检察干警应当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的观念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又依法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证人在内的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文关怀
二、恪守程序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实现途径第1页共4页程序是法治运行的机制,执法活动若不按机制去运行,就谈不上公平正义
一个公平正当的法律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做出公正决定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