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一、明确课程性质,全面把握课程目标课程标准在《前言》部分首先指出:“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这段话首先给本课程定位,它开设的学段是中高年级
从“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图中可见,它是在小学低年级《品德与生活》课的基础之上,并与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课相衔接
明确了它的位置,就能在编写教材和教学时注意上下前后的联系,避免重复与脱节
同时,这段话还从两个方面给课程定性,一是从课程目标看,它是“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课程,表明了课程的人文性(或方向性);一是从课程的类型看,它是一门综合课程,具有综合性
这就是本课程的性质,它具体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
首先看人文性
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就提出“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
教育是促进儿童发展的社会活动,儿童的发展包含生理、心理诸多方面,而本课程以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为核心,这就是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价值取向,也是本课程的方向
根据这一理念,本课程将“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定为总目标,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习惯、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尤其关注正确态度、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规范的养成,使学生既学会做事,更学会做人,在做事中学做人,在做人的指导下学做事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本课程属于新的德育课程
在“课程目标”部分,总目标之下还列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和“知识”三个方面的分目标
但实际上这三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儿童在生活实践中,对某一事物产生兴趣,关注多了,就获得了有关这事物的知识和能力
所以,这三方面是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