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基本知识及日常检查要点一、药品基本知识(一)药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我国《药品管理法》管理的是人用药,而日本、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的药事法,他们的药品定义包括了人用药和兽用药
(二)药品的名称药品名称是药品质量标准的首要内容,药品的命名也是药品管理工作标准化中的一项基础工作
目前常见的药品名称的种类有三种:通用名、商品名(商标名)、化学名
通用名: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的通用名称,也就是说列入国家药典或药品标准采用的药品名称叫通用名称,它是药品的法定名称
通用名称不能作为药品商标或商品名使用
例如阿莫西林、阿司匹林
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并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订,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药品名,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商品名:是由药品制造企业在药品注册生产时,按照《药品商品名称命名原则》修订,并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名称
例如药品的通用名称为复方氨酚烷氨,不同厂家生产的注册商品名不同,主要是为了与其他企业区别,如可立克、快克、感康、感叹号、盖克
化学名:主要标注在药品说明书里
主要描述的药品的分子式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标有药品通用名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三)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专属性:药品专用于治病救人,但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什么病用什么药,不象一般商品那样,彼此之间可互相替代
两重性:药品用之得当,可以治病,用之不当,可以致病
限时性:药品是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就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