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教鞭适度惩戒36岁的辛洪梅从自己供职的济南市一所私立学校辞去了教职
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所学校对老师的种种“苛刻”要求——除了教育界的普遍要求以外,学校对老师还特别要求:一,不准批评孩子;二,不准变相地批评孩子;三,不准向家长说孩子的坏话
辛洪梅的辞职得到了丈夫程明君的支持
程明君是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
他认为学校如此规定,是片面地强调要鼓励、赞赏孩子,学校的教育思想,已经有了矫枉过正的嫌疑
据他了解,在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仍然保留着鞭笞孩子的教育惩戒方式
他的家中也有专门用于惩罚孩子的戒尺,只是不常使用
他甚至主张不管教师、家长,都应该有教鞭或戒尺之类的专门惩戒孩子的工具
(详见3月23日《中国青年报》)■重点点击“三不准”和“鞭笞教育”是两个极端现在办学模式越来越多,收费也越来越多样化,相对而言,生源的争夺也很激烈
这个有些“过分”的“三不准”,其实不仅是教育理念的问题,个中还隐藏着私立学校一味取媚家长,通过对孩子的“倍加呵护”来讨好家长
由此,教育理念在争夺生源的背景下,在经济的魔力下发生扭曲,这一点才是可悲的
也值得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辛洪梅的丈夫不仅支持其辞职,甚至主张不管教师、家长,都应该有教鞭或戒尺之类的专门惩戒孩子的工具
他的教育方法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虽然他说,在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仍然保留着鞭笞孩子的教育惩戒方式
但这并不能证明“保留教鞭”的时代合理性
特别在我国依旧强大的保守性思维大背景下,学校培养出的学生更迫切地需要“非训服权威”素质的人才,而不是对权威一味唯唯诺诺的人
所以,下一代的素质教育也要讲“科学的发展观”
既要防止以开放学生的个性为由,学校教育对学生、对家长完全放任自由,同时也要防止走“戒尺底下出秀才”的训服权威的老路数
如此方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与发展
(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