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工伤保险的功能与实施原则工伤保险的功能与实施原则工伤保险的范围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的范围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一、工伤保险的功能与实施原则一、工伤保险的功能与实施原则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负伤者、致残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提供的物质补偿形式包括两大类:工伤保险提供的物质补偿形式包括两大类:一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永久伤残补助以及一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永久伤残补助以及对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对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二是通过及时的疗养和康复,使工伤者恢复体二是通过及时的疗养和康复,使工伤者恢复体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一)工伤的特征及其危害(一)工伤的特征及其危害工伤:又称工伤:又称““职业伤害职业伤害””,一般指职工在生,一般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由于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产劳动中由于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或与之相关的意外伤害所造成不卫生等因素或与之相关的意外伤害所造成的的死亡死亡、劳动者身体的、劳动者身体的负伤或残废负伤或残废、、职业病职业病。。工伤在客观上具有不可避免性,其危害程度工伤在客观上具有不可避免性,其危害程度随社会发展而增加。工伤事故是社会问题随社会发展而增加。工伤事故是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而非劳动者的个人问题。和劳动问题,而非劳动者的个人问题。(二)工伤保险的功能(二)工伤保险的功能预防工伤事故:事前效果预防工伤事故:事前效果补偿工伤损失:事后效果补偿工伤损失:事后效果伤残(职业病)康复:事后效果伤残(职业病)康复:事后效果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生产:综合性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生产:综合性的间接效果的间接效果(三)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与工伤社(三)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与工伤社会保险的产生会保险的产生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特殊分支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特殊分支工伤保险是对伤残病损失的一种合理赔工伤保险是对伤残病损失的一种合理赔偿,而非完全意义上的保险。偿,而非完全意义上的保险。就社会保险保护弱者而言,遭受职业伤就社会保险保护弱者而言,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需要并应当得到社会保护。害的劳动者需要并应当得到社会保护。因此,工伤保险的管理和实施则独立于因此,工伤保险的管理和实施则独立于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项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而自成体系。目,而自成体系。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工伤责任归属经历了三个阶段:工伤责任归属经历了三个阶段:11、、“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产业革命初期,主流观念认为,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全部损失均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雇主产业革命初期,主流观念认为,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全部损失均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雇主不承担任何责任。其理论依据:亚当不承担任何责任。其理论依据:亚当··斯密认为,工伤风险与工资差别具有对应性,在其他斯密认为,工伤风险与工资差别具有对应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标准的差别,可以对工作岗位上不同程度的危险进行补偿。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标准的差别,可以对工作岗位上不同程度的危险进行补偿。22、“雇主过失赔偿”阶段、“雇主过失赔偿”阶段欧洲工业化初期和中期,工伤的原因若是出自雇主一方,受伤劳动者可获得雇主赔偿,且雇主欧洲工业化初期和中期,工伤的原因若是出自雇主一方,受伤劳动者可获得雇主赔偿,且雇主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