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组团式发展工作意见各中小学、区教师进修学院: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我区“一对一发展联合体”、“小学伙伴合作共同体”、“初中互动发展联合体”等组团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使我区“组团式发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推动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在总结前阶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化我区基础教育改革,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我区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基础教育质量,通过发挥区域内领先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以“管理资源共享、教师结对帮教、教研活动联合、考核奖励挂钩”为主要策略和途径,达到“强弱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促发展”的目的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平等性原则参与组团的学校地位是平等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一种伙伴式的互帮互学关系
(二)坚持互补性原则参与学校应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开发”的精神,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共同发展
(三)坚持开放性原则各组团可以利用组团以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活动的空间,提升活动的层次,丰富活动的内容
三、主要措施(一)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为提高“组团式发展”工作的协调性,由资源学校牵头,召集各参与学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体商议,共同决策
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协商成立若干“学校联合发展工作小组”,第1页共4页由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事务分工,精心设计、周密安排,有效组织组团内的各项活动
(二)明确工作目标及措施各校要充分认识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所起到的共促发展的作用,要统一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仔细分析各校的优势与不足,确定校际合作的主要目标及措施,并将其纳入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之中
各组团要制订好学期工作计划,根据组团内各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期重点工作,并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