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编者按:本文所提及的“水土流失”与“土壤侵蚀”两个概念,在使用上存在很大分歧,同时也是学术界存在争议的问题
为贯彻党的“双百”方针,本着学术自由和民主的原则,形成自由探索、平等讨论、科学说理的气氛,本刊将此文作为“工作研究”中讨论问题公诸于世,目的是引起学术界对此问题进行“百家争鸣”
为使作者充分发表个人学术见解,本刊编辑未作较大删改
我们坚信科学的结论,往往是在争论中被发现和肯定
科学的发展,是靠很多学者的聪明才智长期积累、不断完善而形成
我们希望全国水保学者参与讨论,使这条悬而未决的多年争议,关系到国家标准、关系到与国际接轨的词条,早日得一定论
水土流失概念及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连米钧(卫辉市水利局,河南卫辉453100)摘要:“水”和“土”是水土流失的两个流失主体,水土流失归根结底是土地表层的侵蚀和水的流失
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应同时包括两个流失主体强度指标
我国目前用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做为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不仅混淆了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也是片面的、不准确的和不严肃的,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笔者认为: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应该体现同时含有两个流失主体的强度分级标准,缺一不可
关键词:水土流失;概念;强度分级;标准中图分类号:S1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21-1159(2001)01-0025-031水土流失概念111水土流失概念的界定在我国学术上是这样界定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中国水利百科全书》将水土流失定义为:在水力、风力、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它包括土地表层侵蚀(流失)和水的流失
在这里外营力是产生水土流失的前提和条件,而“水”和“土”的流失是结果,水土流失的流失主体是“水”和“土”
水土流失的形式除雨滴溅蚀、面蚀、细沟侵蚀、浅沟侵蚀、切沟侵蚀等典型的形式外,还包括河岸侵蚀、山洪、泥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