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哉【注意1】“或裁或审原则”: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注意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选择复议、必经复议、只能复议)行政管理梅对人行政机关;翳]昭妁的性质,孑屋適囲园选择复议是指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
必经复议指的是先选择行政复议,对结果不服才能选择行政诉讼
只能复议指的是只能选择行政复议,不可以选择行政诉讼
知识点:(经济)仲裁(★★★)(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
适用: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
不能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
注意】分清“适用《仲裁法》”和“可以申请仲裁”的区别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注意】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