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编制日期:2010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项目名称:包钢给水厂总排污水处理中心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给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评价单位:包钢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公章)项目负责人:韩愈评价人员情况姓名职称登记证号或上岗证号职责签字刘芳高工编写报告表韩愈高工B14100070800编写报告表蔡隆九正高B14100010400审核报告表常瑞卿正高B14100020500审定报告表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包钢给水厂总排污水处理中心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给水厂法人代表周秉利联系人杜有录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厂区生产部联系电话0472—2189421传真邮政编码014010建设地点包钢厂区包钢给水厂总排污水处理中心立项审批部门包钢规划发展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