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学法指导的四个环节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是为了不教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加强学法指导
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落实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呢
我认为学法指导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一、教师示范,展示学法由于学生的认识规律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所以上课开始便向学生灌输抽象的学习方法是很难被小学生所接受的
即使接受了也只是机械地记忆,而不是理解,更谈不上应用
因此,学法指导的第一环节应先让学生积累一定的感性认识
即通过教学中的示范性指导,让学生从教师的教学中感知学法,领悟学法
这就要求教师的示范过程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教师的教应做到线条明确,层次清楚,便于学生发现和领悟学法
二是教师的教应做到难易适度,便于学生尝试和运用学法
二、回顾小结,归纳学法通过第一部分的学习,学生积累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如果不及时加以指导和归纳,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他们对学习方法的认识就不能深化,也就达不到掌握技能方法的目的
因此,当学生对学业法的感性认识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教师要及时引导他们对第一部分的学习过程进行简要回顾
使其从回顾中发现和领悟学法,再用一定的方式指导学生将发现的领悟到的学法归纳出来
使他们对学法的认识更加清晰和深刻
如在学完《寻隐者不遇》这首诗后,我就问学生:“我们刚才是分了几个步骤来学习这首诗的
每一步又是怎样做的
通过回答问题,学生对刚才的学习过程进行回忆思索,把发现和领司到的学法简明准确地归纳出来
三、自学实践,运用学法通过前两个步骤,学生已经领悟和归纳了学法
但学法作为一种方法和本领,不但要靠讲授,靠理解,更重要的是要靠实践活动的训练
只有通过学生的自学实践才能真正掌握学法,也才能使学生的自学能力真正得到培养
所以,领司和归纳学法并不是学法指导的最终目标,而只是一个起始
在此基础上还应给学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