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采购制度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审核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资质及资质的有效期限
三、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并向对方索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其中前三项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
四、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五、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该药品的《药品进口注册证》、《进口药品通知单》,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对上述证件需整理备案待查
六、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七、杜绝采购假药、劣药,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八、采购计划由库房管理员按需制定,一般药品应备有1-2个月左右的库存量;对季节性较强、市场紧缺的品种和部分中药饮片,药剂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审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量
九、严禁购销环节的一切贿赂行为
十、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的采购严格按《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