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前言根据(94)农水综字第9号文下达的《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北方)》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后分别更名为《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任务,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主持,《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标准编制程序进行工作,经多次讨论修改,先后完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并于1999年7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的内容分为:总则、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另有条文说明,内容覆盖了农田排水工程技术的各个主要方面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河南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水利科学研究所甘肃省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水电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友义李占柱沈荣开姚章村李绘如罗怀彬石风口杨思谦金其鼎南亚武王晓玲董冠群瞿兴业1总则1
1为正确应用农田排水技术,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
3农田排水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与当地农业、水利区划相一致,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的持久效果
4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单位应持有符合规定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施工许可证;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和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5农田排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